南湖村2024年责任田调整及土地承包方案
为加强农村集体土地资源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经村二委研究、村民代表大会决议通过确定,对原分配给各户的责任田和承包土地,由村统一进行全面调整,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责任田耕地权限及期限。
①本次责任田调整继续实行土地分配责任制,按现有存量平均分配到各村民,分配方法:1、将全村人口占平均划分为10组,存量田园对应划分为10块。2、通过抽签方式确认各组的人口田地,然后由各组组织抽签分配到各户;本次分人口田园期限自2025年3月1日至2029年12月31日止,如无变动,继续延至2043年12月31日止;期满村民无条件将分配到的责任田土地(包括开挖的鱼池、一切建筑物和搭建物及设施)无偿归还村集体所有,统一安排。
②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在本责任期内,如上级有关部门和村集体征用土地,村民须无条件服从,所征用土地面积从村集体现留的机动地中按被征用面积补还。如村集体无地可调整,按每亩每年800元补偿。禁止任何人在责任田上搭建房屋、葬坟、盗采地下矿产资源、挖鱼池;禁止转手买卖责任田土地等一切违法行为,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并由村政收回责任田土地。
二、人口变动办法。本责任期内人口增加不补、减少不退。分责任田土地人口截止日期按2024年12月31止埔田派出所的入户登记人口为准。
三、现在村民耕种的责任田土地,耕种截止2025年2月28日,在2025年3月1日后全村所有土地收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总体规划修基耕路及其他公共设施后,再另定日期将责任田分配到各户。
四、现有园面植物竹笋、果树、蔬菜等由新分到户主与原户主双方自行协商补偿解决。
五、村集体原有的鱼池和农户开挖的鱼池,包括一切建筑物和搭建物一律无偿收归还村集体所有,统一安排。
六、现有已搭建养殖棚土地及历史发放的生活用地由村集体安排提留,按上级文件要求,养殖棚土地必须到埔田镇三资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发包给村民承包经营;承包期限至2029年底止,承包方中标后应一次性缴第一年及尾年租金,第二年起独年收租金(详见土地承包合同书)。
七、现有村民承包土地由村政统一安排测量、确认面积后,到埔田镇三资交易平台进行招投标,发包给村民承包经营。
以上《南湖村2024年责任田调整及土地承包方案》,经2024年12月25日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同意实施。
南湖村委会
2024 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