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通知》(揭医保【2024】88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群体参保工作的通知》(揭医保函【2024】264号)文件精神,2025年起,除符合中途参保的特殊群体外,未在集中征缴期内参保缴费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计算待遇等待期,落实参保待遇。
一、普通城乡居民可在非集中征缴期参保,设置固定等待期3个月。等待期说明:如2024年有缴费的,现在2025年1月6日缴费,那么需要2025年4月7日之后才有效,2025年4月7日前的医药费不能报销。
二、新生儿不论证件类型,出生18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到参保前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予以追溯。超过180天的,从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规定享受待遇。
规定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
特此通知
吴厝村委会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