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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居)民监督委员会职责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5-01-03 15:07:45

  村民监督委员会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民主监督的要求,履行以下工作职责:
  1、对村“两委”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村各项管理制度情况实行监督;
  2、监督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村支部提出意见、建议;
  3、检查、监督村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公开内容;
  4、对村级事务的管理,尤其是公益事业、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的管理实施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
  5、参与村干部“上考下评”活动,并评议村干部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
  6、对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决策、决定以及群众反映村干部违规违纪的行为,及时与村“两委”协商和质询,并报告乡党委或纪委;
  7、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实施的其他监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