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医保新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参保缴费规定:
自2025年起,医保缴费等待期调整为3个月。
对于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
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待遇等待期不少于6个月。
待遇享受:
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的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5年1月1日及以后缴费的,需按个人缴费标准加财政补助标准之和缴费,并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
参保激励政策: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可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次年可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断缴约束政策:
自2025年起,对未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90天;变动等待期,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再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30天。
这些新规定旨在确保医保系统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同时提高医保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