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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一体确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20 16:40:51

各位村民:

接房地一体确权部门通知,为加快房地一体确权发证工作,需完善补充资料。

1、原《土地使用证》遗失(灭失)需持证人或继承人填写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声明书。

2、原《土地使用证》持证人已去世的需要继承人填写继承书。

3、原《土地使用证》持证人分家的,需各分到房产的所有权人填写分家析产协议书

4、没有《土地使用证》暂不用办理(1987年1月1日前已建成的,也可办理)

请各位村民认真对照于2024年921日至1021日前带身份证、户口簿和《土地使用权证》和分家书到各联社办理。

逾期不办理者自误。

 

 

 

双山经济合作

2024年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