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民主议事协商,充分发挥村党组织在村级议事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和调动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乡贤(包括退休党政机关干部、村优秀企业代表)的积极作用,拓宽协商范围和渠道,丰富协商内容和形式,引领村民和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协商实践,集众人意见和力量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姑山村议事协商工作是在村党组织领下,由姑山村民委员会、林厝经济联合社、村民代表、村民小组、姑山村村务监督委员会、涉及利益的党员、村民、外来人员、其他涉利益的个体、群体或组织等组成。为姑山村管理和建设发挥协商、议事和咨询服务。
二、姑山村议事协商工作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依法协商、充分协商、有效协商,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众人力量,提升村民参与度,保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村各项经济社会工作健康有效开展,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三、协商成果的实施情况应接受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接受群众查询;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负责持续跟进并反馈协商结果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