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
为了保障本村村民依法自治,加强村民委员会建设,保证村务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促进本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政策,推动本村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典》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村规民约”,供全体村民共同监督遵守。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原则,实行村民自治,加强村务管理。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纪守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
二、树立高度的防范意识,落实好安全、电诈等防范措施,加强意识,提高自防自治能力。
三、土地(包括耕地、林地、宅基地)所有权属集体所有,承包人及使用人只有使用权,村民必须严格服从经济合作社管理,自觉履行承包人义务。
四、坚决拥护践行习近平“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理念,村民未经相关部门批准,不得毁林开荒,更不得在林地上随意建筑、造坟,一经发现核实,村委会可单方面终止违规村民的承包合同,并移交相关职能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五、村民要积极配合治安巡逻,积极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对见义勇为者上报有关部门,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六、未满16周岁的学龄儿童,应自觉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对中途无特殊原因辍学的学生监护人要积极引导规劝学生返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雇用童工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七、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党员干部要起模范带头作用。
八、勤劳致富,勤俭持家,走合法生产经营之路,不做损人利己之事。
九、爱护公共财物,灌溉设施、管道、树木、电线电缆、道路、村民要自觉维护监护,如发现有破坏、盗窃者将移交司法机关严惩。
十、村委会在村主要街道两旁定点摆放垃圾收纳桶,村民必须把生活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收纳桶,杜绝乱倒、乱扔现象;村卫生清洁员定期清理垃圾,以保持街道整洁、干净、卫生。
十一、切实做好各家各户卫生“门前三包”责任制,每户以自家房前屋后、围墙的墙基到所临巷道中心线为本户的卫生责任区。要保证房前屋后无杂草,无污水污物淤积;家禽、家畜实行圈养。
十二、原则上农作物秸秆及柴草不进村,因本村加工茶叶所需柴木等燃料,一律应整齐堆放在自家院落,禁止任何火源接近燃料堆,以免引起火灾,不允许在巷道乱堆,持续乱堆放且影响交通的,村委会可强制清理,相关清理费用由事主村民承担。
十三、禁止向溪河、沟渠、道路、农田、山地等处抛弃杂草及其他垃圾;不得任意倾倒污水,丢弃杂物、果皮、纸屑等垃圾;生活垃圾入垃圾桶,建筑垃圾集中处理。
十四、任何人不得在街道两侧私自搭建小棚、月台,确需搭建的,应向村委会报批申请,并在批准后的范围内进行施工;村民修建房屋建筑材料占用道路的应提前到村委会报备,占用不得超过四个月,建筑结束后应把剩余建筑材料及垃圾清理干净。
十五、村民在搞好公共卫生的同时,也应该搞好家居卫生,做到室内整洁,院落整齐,在做到清洁的同时,尽量绿化美化庭院。
十六、凡违反以上规定者由村委会或村卫生监督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取消当年村民全家福利。
十七、本村规民约如需修改,需经村民大会通过。若本村规民约有违反现行以及未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则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十八、本《村规民约》适用范围为本村村民、村辖区内的企业、其他组织以及长期居住或暂住本村的外地人口。
十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自治法》规定,村规民约由村民代表会议起草,但必须由村民大会制定和修改并表决通过,表决通过后由村民委员会监督执行。
二十、本《村规民约》即日起实施。
2024年0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