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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边村“门前三包”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12-28 16:59:29

  为切实有效维护牌边村良好的环境卫生,根据有关规定,牌边村辖区内的单位、住户和经营户要按照界定路段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即:包卫生、包监督、包秩序。具体内容如下:

1、要保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室内要经常打扫,清洁明了,家具干净,各种用具物品摆放有序;

2、负责自家店铺或民宅门前屋后卫生的保洁工作,不得将垃圾随意倾倒,保证周边地面无污迹污垢、果皮、纸屑、烟头等垃圾物;

3、每户室内放置1-2个垃圾桶,用于堆放生活垃圾,垃圾桶不得摆放在门前,生产生活垃圾不得丢在公共垃圾桶。每日产生的垃圾必须做到日产日清,在指定的时间内倾倒在特定的垃圾转运点;

4、保护公共绿化,保持门前屋后绿化带和树木的清洁和完整,不得随意破坏;树木不得拉绳晾衣、悬挂物品、摆放广告牌等,不得往树木泼倒污水等;

5、物品摆放不得占用公用地皮,不得有乱张贴、乱搭建等影响镇容的行为。每家商铺只限树立一个招牌,不得悬挂其他广告和牌匾。对门前屋后发生的乱设摊点、乱搭建、张贴、涂写、刻画、堆放负有制止职责并向所在村委会举报。

6、周边巷道及房前屋后不得积存垃圾、粪肥、杂草、秸秆,不留卫生死角,院外街巷无柴堆、煤土堆、建材堆、杂物堆。所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弃渣、弃土都要倾倒到特定的垃圾桶、垃圾箱内,不得随意乱倒垃圾;

7、禁止下列影响村容村貌环境卫生的行为:

(1)、在村(居)内乱放畜禽,到处都是畜禽粪便。

(2)、乱倒垃圾、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等。

(3)、在公共道路、活动场所内焚烧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4)、有损村(居)容村(居)貌环境卫生的其他行为。

8、惩罚制度

为确保“门前三包”落到实处,我村实行监督员制度(另外规定),由监督员进行日常巡逻。若发现违反“门前三包”规定的行为,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第二次发现罚款500元,第三次发现给予停水停电处理,第四次发现将吊销商铺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