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每年召开一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会议,部署年度工作。
二、汛期、森林防火期组织召开形势研判会,制定并落实针对性措施。
三、组织辖区内灾害风险排查,围绕自然灾害、老旧危房、泥砖房、削坡建房、森林火灾、安全生产、消防等内容排查灾害隐患点,并设立警示标志。加强灾害隐患点日常管理,指定专人对灾害隐患点进行定期巡查、监测,灾害频发季节加大巡查、监测频率。
四、制定和落实针对高危人群、高风险区域以及脆弱人群的防灾减灾救灾保障措施。
五、组织辖区内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灾害发生后,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必要时,请求上级支援。
六、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等工作,做好受灾群众生活保障、情绪安抚、灾情报送等工作,并协助调查灾害原因。做好防灾减灾救灾物资保障。
七、制定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