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任:吴雄芬
成员:邹新贤、邹华隆、邹加足、邹细明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责:
村务监督委员会独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
3、财务管理监督;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
5、重大事项监督;
6、人事安排监督;
7、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
8、其他方面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