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村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保障实行村民自治,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文明建设,根据相关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村实际,征求群众意见,并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完善本村村规民约如下。
1. 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地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作斗争。提倡大力宣传精准扶贫,扫黑除恶、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相关政策。
2. 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3. 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村民应积极主动配合村干部开展工作。
4. 严禁偷盗设施、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隐藏赃物。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电、交通、生产等公共设施。
5. 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反对搞封建迷信活动、邪教组织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6. 移风易俗,喜事新办,不铺张浪费,提倡文明节俭的婚礼。提倡殡葬改革,丧事从俭,不搞陈规旧俗,葬礼力求节俭,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7. 积极参加村里组织的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提倡见义勇为,伸张正义,遵守社会公德,扶老携幼、加强自身修养,学习好科学文化,社会知识,跟上社会步伐,用自身知识影响老一代,教育下一代,做本时代的榜样。
8. 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不得歧视智障、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一切弱势群体,保障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
9. 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10.依法使用宅基地,做好农房建设规划,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杜绝乱搭乱建,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不得损害整体规划和四邻利益。外嫁女不得来户口所在地申请。
11.爱护土地,认真搞好土地承包工作,落实生产责任制,不得随便侵占土地,不得抛荒弃耕。
12.父母、继父母承担未成年人或无生活能力子女的抚养教育,不准虐待病残儿、继子女和收养的子女,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13.村民应严格按照门前三包责任制相关要求,及时清理房前屋后柴草、沙土、砖块等堆积物,确保门前院内干净整洁。
14.村民应积极参与本村环境卫生整治行动,严禁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粪便等向河道、沟渠倾倒。禁止在公共场随意吐痰、乱扔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垃圾必须集中放置在村指定的垃圾屋。确保公共场所干净卫生、村容村貌整洁有序。保护环境卫生,人人有责。
15.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三清三拆三整治”等工作。严禁在门前屋后、巷道、自留地等积存垃圾;摆放积水容器、建筑材料、生产工具、杂草杂物等;搭建建(构)筑物。严禁在居住地和村场内养殖禽畜。积极配合、自觉主动拆除危旧房屋、废弃猪栏牛棚及露天厕所茅房;拆除乱搭乱建、违章建筑;拆除非法违规商业广告、招牌等;严禁污水乱排乱倒,及时清理沟渠河涌杂物淤积;严禁“三线”(电力、电视、通信线)乱搭乱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房前屋后环境卫生整洁。
16.死禽、死畜要挖坑深埋,作无害化处理,禁止在集体或农户房屋外墙乱贴乱涂广告。
17.认真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农业技术推广法》
18.农户要爱护管理好各种水利设施,不准堵塞田间沟渠,不准占用田间通道,不准损坏任何水利和消防设施。
19.村民要积极参与到植绿护绿行动中,做到见缝插绿、爱绿护绿,禁止任何人乱砍滥伐林木,同心协力把乡村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整洁的绿色家园。
20.村民要积极参加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严厉打击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1.积极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和各类志愿服务,引导亲友邻里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村文明新气象。
22. 每个村民在村内都有以下义务:
(一)遵守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执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决议、决定。
(二)协助村民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按时完成村民委员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维护集体利益;同一切危害、破坏村民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四)自觉开展移风易俗,争做文明村民。
23. 本村规民约在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由村民委员会负责解释。
红坡村民委员会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