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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岭村奖教奖学制度
发布时间:2024-06-13 09:47:08

营造全社会重视教育的良好氛围,促进我村教育事业的发展,激发金东岭村广大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奖励教师在教学上取得的成果,促进我村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本着奖励优秀、励志成才、回报社会的原则,经村两委讨论决定,设置金东岭村奖教奖学制度:

第一条 奖学助学的宗旨、任务

奖学助学宗旨:激励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同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奖教的宗旨:奖励本村的优秀教师,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带引学校的学生在各级比赛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村所有学生及在校的教师学生指本村子民,不分户籍。)

第三条 奖学金资金来源

1、金东岭村慈善公益理事会下拔:

2、热心人士定向捐款;  

3、政府定向资助。

第四条 奖学金的范围及发放标准

1、小学奖学金:按金东岭村小学《关于实施奖教奖学制度申请报告》的批复;

2、初中奖学金:我村升初中考上揭东第一初级中学且就读的每生奖励500元;初中生在升学考试中被录取且就读的,揭阳一中每生奖励800元,揭东一中每生奖励500元,揭阳二中及揭东二中每生奖励300元。

3、高中奖学金:我村高中生在每年高考中,考上清华大学或者北京大学且被录取就读的,每生奖励10000元;考上中大线(如:中山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大、浙江大学等)且被录取就读的,每生奖励5000元;考上其他一批线且被录取就读的,每生奖励2000元;考上二批线且被录取就读的,每生奖励800元;考上三批线且被录取就读的,每生奖励500元。

4、凡当年度获得以下学位并提有证书的,在一年内凭证书到金东岭村慈善公益理事会提出奖励申请的:①硕士研究生奖励5000元;②博士研究生奖励8000元。

(备注:以上奖项不重复,以国家规定从上至下排列。)

第五条 奖学金、奖教金程序

(1)中考学生本人向金东岭慈善公益理事会提交中考成绩依据、及录取通知书,然后由公益理事会核定发放。

(2)高考学生本人向金东岭慈善公益理事会提交高考成绩单或录取通知书,由金东岭慈善公益理事会负责统计,根据学生的成绩情况拟定获奖名单,然后由公益理事会核定发放。

(3)录取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的学生,学生向金东岭慈善公益理事会提交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证件领取,然后由公益理事会核定发放。

(4)中考学生必须于每年9月15日前向金东岭慈善公益理事会提交中考成绩排名依据;在校学生必须于每学期结束提供成绩排名依据:高考学生须在每年9月15日前向金东岭慈善公益理事会提交成绩,以便汇总。

(5)学校凭当年学生参赛情况及指导教师情况,造表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向金东岭慈善公益理事会提出奖励申请,然后由公益理事会核定发放。

第七条 助学:凡金东岭村的学生,因家庭困难,无法上学的,可以向理事会提出困难申请,按家庭的情况,经理事会审议后,在学期间,给予适当资助。

第八条 公益理事会应严格审核,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九条 公布与解释权

1、由公益理事会负责每年定期公布奖学金、奖教金、助学金的发放情况。

2、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于金东岭慈善公益理事会。从2022年9月1日起生效。

3、经金东岭村慈善公益理事会讨论,以本奖教奖学制度为准实施。

金东岭村慈善公益理事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