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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火安全公约
发布时间:2024-05-20 10:11: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为了做好火灾防控工作,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居民防火安全公约如下:

一、不在生产、经营场所内违规住人。

二、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安全区域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严禁电线私拉乱接,配电开关和电气线路不采取安全保护;定期检查电气线路。

、严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严禁占用和阻塞疏散通道、锁闭和遮挡安全出口;

六、严禁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障碍物;

七、严禁违规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在室内燃放烟花;

八、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室内装修;

九、严禁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

    十、自觉学习消防知识常识,主动参加村居组织开展的消防培训活动,提升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