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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改善村民自治
发布时间:2024-05-15 09:51:43



       一要建立健全村级班子建设新机制,保障村民的选举权和监督权。要进一步健全选举组织办法、候选人产生办法、候选人竞选规定等制度,坚持民主推荐候选人,推行公开直选,确保选举的公平、公正、公开,真正选出“思想好、作风正、有文化、有本领、热心为农民服务”的村干部。要建立健全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和村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村干部责任意识。由乡镇党委、政府组织,采取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与村民座谈等形式,对村党支部(总支)成员、村委会成员、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村财务助理和村民小组长,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的使用和工资、奖金挂钩。要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加强村干部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增强法制观念、政策观念,增进民主意识、群众意识、学会用说服教
  二要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村民的决策权。要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民主听证会等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议事决策事项的监督。要围绕新农村建设,将农村基础设施、村容村貌建设和兴办公益事业纳入议事决策范围,由农民群众根据自己的需要作出判断和选择。
  三要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在民主决策方面,一些村委会民主决策的制度不健全,决策内容不广泛、决策的活动不正常。 要充分发挥民主决策在村民自治中的作用,应切实制订完善民主决策规则,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后认真实施;明确民主决策的内容,凡属于投资投劳、承包经营、开发性建设项目等涉及大多数村民利益和村集体利益的事项都要实行民主决策,做到一事一议;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对民主决策的事项,先由村“两委”联席会议协商后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然后由村委会负责落实并进行定期公布和年终汇报,接受村级民主理财小组、村务监督小组村民的查询和监督;提高民主决策的质量,从提高村民代表责任意识和议事能力入手,坚持经常性的民主决策活动,注重解决民主决策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真正把村中事务的决策权交给村民。要
  结合新的形势,组织制定和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等,明确规定村干部的职责、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级各类组织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通过执行村规民约等,实现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化解农村矛盾纠纷,树立健康文明的新风尚。创新民主管理方式,坚持村民民主理财制度,规范集体财务收支审批手续,确保村级各项建设资金用到刀刃上。
  四要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 民主监督关键是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做好制度的执行与监督工作。以抓好村务公开为主线,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进一步丰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特别是要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策的内容、决策的过程、决策的执行情况,全面真实地进行公开,不断满足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切实将村务公开作为约束村委会及班子成员工作行为的重要手段,自觉接受村民监督。在实行全面、真实、彻底公开的基础上,将党和政府扶持“三农”的政策及新农村建设中的决策事项纳入公开内容。要推行点题公开,将村民要求公开的其他事项及时纳入村务公开的内容。要规范村务公开的形式,本着实用、方便、群众认可的原则,积极创新公开方式,灵活应用固定公开栏公开、会议公开、入户公开(发放明白纸、明白卡)、媒体公开、“民主日”活动等各种形式。村务公开后,要由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收集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汇总后向两委会通报情况。村民所提问题,村委会研究后要予以解释和答复。


来源于:学习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