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工作,是提升农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内容。基层村民以党组织为引领,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激活村民自治意识,构建乡村治理新模式。
一是举旗定向。以基层党建“三化”建设提质增效为抓手,把红色基因植入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积极探索创新“党建+”模式,筑牢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核心作用,着力打造一批政治过硬、敢于担当、为民服务、善于治理的村级党组织。
二是发展为要。发展是解决一切问题的“钥匙”。面对疫情与百年变局相互交织,我们一定要增强责任感,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都要抓,巩固防控成果,争分夺秒把疫情造成的损失抢回来。我们要坚持新时代的新发展理念,从新发展阶段出发,深度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在推动全面高质量发展上取得新成效。我们要牢记 “人民”二字,时刻把民生问题放在心上,解决群众迫切的难题,确保乡村治理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成果人民共享。推动各类资源力量下沉。坚持眼睛向下、力量下沉,加大对乡村治理的支持力度,推动政策、资金、资源下移。
三是先锋引领。办好中国的事情,其关键在党、人、人才。我们要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发扬“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提高为群众工作的能力。我们要进一步完善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建立健全正向激励体系,树立讲担当、重担当的导向。我们要发挥“关键少数”作用,领导干部要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增强忧患意识。我们要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及领军人物带动作用,激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团结、进步力量,提升乡镇、农村党组织统筹协调能力,确保乡村治理有“魂”、有序、有力、有效。
健全乡村基层治理体系,既是推进乡村振兴建设重要举措,也是创新基层治理的重点民生工程,通过进一步增强村民自治能力,推动农村基层治理由“村官治理”向“村民自治”转变,绘就基层治理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