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坑村村规民约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美丽新农村,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制定以下村规民约:
1、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远大正确的理想信念的价值理念,自觉参与文明户、文明村等创建及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等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各种文化、体育活动,提倡全民健身运动。
2、倡导爱国守法。爱国、爱村、爱家、爱业,自觉遵守各种法律法规,拥军优属。不损坏、偷盗集体或个人财物,不乱砍滥伐,不偷采沙、土、石等资源。不参加黄赌毒活动,不传播淫秽物品,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参与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不妨碍公务。
3、倡导保护环境。积极参与治“五乱”(柴草乱放、粪十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泼、禽畜乱跑)、“门前三包”、 垃圾分类投放和环保行动,营造优美生态环境和宜居村庄环境。不准在村里巷道、公路和村公共场所等乱堆生产建筑材料;不准在池塘、沟渠乱丢生活垃圾;各户要做好禽畜圈养,不准随意散养鸡、鸭等家禽,违者除限期予以清除外,并给予批评教育。
4、大力倡导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毁林开荒、带火种上山和失火烧山。严禁任何人在封山育林内割草、砍柴、放牧,轻者除批评教育外,另视情节处罚50-500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失火所造成的烧山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重者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5、倡导文明新风。厉行节约,坚持文明旅游、文明交通、文明祭扫、文明过节。待客或红白喜事不大操大办、不铺张浪费、不搞封建迷信、不在室外打牌、不聚众赌博,不随意带火种上山或乱扔烟头,不乱拉乱接电线,不准任何人毁坏现有公共基础设施,违者除责其恢复原状外,并处罚款200至2000元。
6、倡导团结邻里。尊重宗族的生活习俗和合法宗教信仰,提倡邻里和谐。不排斥、刁难移民和外来人口,不寻衅滋事,不酗酒闹事,不搬弄是非,不打架骂人,不侮辱、诽谤他人。
7、倡导诚信为本。言而有信,诚实做人。按时归还他人财物和银行、网络等借款。爱护管理好各种水利设施,不准堵塞田间沟渠,不准占用田间通道,不准损坏任何水利、交通和消防等设施。在生产销售商品过程中,不坑蒙拐骗、不掺杂使假。
8、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厉打击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塑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9、倡导孝老爱亲。赡养老人,关爱子女,夫妻和谐,多抽时间陪伴父母。不搞性别歧视,不搞家庭暴力。
10、倡导志愿服务。自觉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积极参与邻里守望、环境保护、科普、文化传播、关爱留守群体等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学雷锋,做好人,助人为乐,扶贫助残。当他人财产和人身安全受到威胁的时候,能挺身而出,见义勇为。
11.倡导风貌管控。做好农房建设规划,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杜绝乱搭乱建,按照“先规划,后许可,再建设”要求,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制度;因地制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全力提升乡村风貌。
凡违反本村规民约,经村“两委会”调查核实后,将在全村予以通报批评,经批评教育整改无效的,取消该户享受相关惠农政策及相关村集体福利等资格。外来人员在本村居住的参照执行本村规民约。
花坑村委会
2024年04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