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推动健全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村村规民约如下:
一、全体村民要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自觉遵纪守法,自觉履行每个公民的义务。
二、村民应积极参与村文明卫生村居建设,搞好环境卫生,主动实行垃圾分类,配合支持村居环境整治,养成文明健康的良好生活方式。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杜绝乱扔垃圾,杜绝乱排污水,杜绝胡乱堆放柴草杂物等不良现象,以保证自身住宅周边环境的干净卫生。
三、积极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邻里和睦相处、团结互助,各车辆进入村居应减速慢行,严禁乱停乱放,出现矛盾争执时要做到互谅互让,有问题学会依法、协商解决,不无理纠缠。家庭成员间要平等相处,尊老爱幼,保护妇女、老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四、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对未成年的子女,继子女和养子女必依法履行抚养义务,成年子女、继子女、养子女及其配偶,对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或无生活来源的父母、继父母、养父母必须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五、提倡文明经商,公平买卖,不准强买强卖,欺行霸市,防碍市场管理,违者以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论处。
六、村民建房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本村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一户一宅、多审合一、风貌管控和集约节约用地原则,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许可手续。在取得《揭阳市揭东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完成建房报建并动工建设,严格按照批准面积、批准层高(高度)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乱建乱搭、不按铭牌建设、超审批规模建设。不得损害四邻利益,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禁止乱扔建筑垃圾,禁止占道乱堆建筑材料。
七、本村土地,包括宅基地、耕地、山地、林地、荒地、坑洼地和公共设施建设用地等,除了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土地承包者和依法使用者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严禁在承包土地上挖掘矿产资源、盖房或非法将土地转让他人使用。
八、加强耕地的合理流转,有序推进撂荒的利用,遏制耕地撂荒的现象,确保耕地不撂荒。对不愿耕地、无法耕,长期荒芜耕地的农户,村集体将收回撂荒耕地承包经营权,并对该地进行流转复耕,丢荒者不再享受种粮补贴和土地承包权。
九、为树立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我们倡议:一是厚养薄葬, 丧事简办,二是崇尚节俭,婚事新办,三是破旧立新,抵制封建迷信、陈规陋习,倡树新风。
十、维护村容、村貌,不准乱涂乱画,不损坏花草树木。村民要积极参与到植绿护绿行动中,做到见缝插绿、爱绿护绿,禁止任何人乱砍滥伐林木,同心协力把乡村建设成为山清水秀、美丽整洁的绿色家园。
十一、严禁参与赌博,聚众斗殴,凡提供场所给予赌博者,提供暗娼居宿者,参与嫖娼者,按政府有关法规结合村规民约从严处理。消除毒品祸害,禁种、禁贩、禁吸、禁制,全党动手,全民动员,多管齐下,打一场深入持久的禁毒全民战争,着重从青少年教育入手。
十二、凡符合服兵役条件的本村村民,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积极主动参加兵役登记、体检和应征,对逃避服兵役(包括不参加体检、不参加复检和体检合格拒绝服兵役)村民,按照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村道交通安全,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驾驶摩托车要戴头盔,内巷及拐弯处要慢速驾车,严禁任何人在村道路停放车辆,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违者要坚决制止,造成交通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十四、外来人员,需要在本村短期居住的应向村综治办汇报,办理相关手续。在本村暂住务工、经商的外来人员必须服从本村的村规民约,否则按有关制度接受处罚。
十五、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积极号召村民参与各项文明建设,共同营造美好的家园。
十六、每个村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坚决同黑恶势力作斗争。
十七、对维护村和谐安宁有突出贡献和表现的人员,村委会研究后可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八、积极参与到防范电信诈骗宣传教育活动,提升自身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严厉打击金融诈骗违法犯罪行为,塑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秩序、保障村民合法权益、促进国家长治久安具有重大意义。
十九、凡违反本规约的,除触犯法律应由政府有关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村民委员会有权根据客观事实,酌情对行为人做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二十、本村规民约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相抵触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村规民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白塔镇广联村民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