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全村民主法治建设,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建设和谐宜居美丽乡村,特制定以下村规民约,望全村人民共同遵守。
一、全体村民要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不参与封建迷信,不参与邪教组织,不参与“黄、赌、毒”活动。
二、全体村民均有保护耕地的义务。任何组织和个人使用土地都应服从镇村的统一规划,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不得违规建房、违章搭建。
三、热爱集体,参与保护好集体的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并积极支持镇村工作,积极参与集体开展的公益事业建设。
四、尊师重教,自觉遵守学校管理的规章制度,尊重老师、爱护学生,自觉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五、积极参与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做好门前三包、搞好背街小巷的环境卫生,保持道路沿线、沟渠河道的卫生。不乱倒、不乱扔垃圾杂物,积极配合垃圾分类,共创美好家园。
六、团结邻里,相互帮助,家庭成员相互尊重,相互体谅,关系融治,孝敬老人,教育子女。
七、移风易俗,积极推行殡葬改革,服从殡葬管理。提倡勤俭节约,反对婚嫁、丧葬大操大办。
八、积极投身乡村绿化,美化环境,自觉维护生态环境,做好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工作。
九、弘扬革命老区村精神,敦亲睦邻、守望相助、诚信重礼,赓续红色精神,团结奋进、砥砺前行。
十、积极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勇往直前、力争上游,积极创业创新,提高自身素质,提高家庭幸福指数和生活质量,助力全村经济高质量发展。
十一、严格遵守信访条例,不越级上访、缠访、闹访。
十二、居住在本村的外来人员,自觉服从村集体管理,履行爱村护村相应的义务。
十三、鼓励全体村民参与监督,发现违反本村规民约的情况,及时向村集体报告,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惩罚、责令立即整改。
十四、凡被依法处罚或违反本村规民约的住户,在本年度不评先进,不评文明户、五好家庭户。文明桂东,你我共建。
本村规民约,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桂东村委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