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3.16已在公告栏公开,此处用于存档)
塔南村重大事项决议公开
经2023年3月15日塔南村成员代表会议表决通过,现将关于我村黄木钦水电前的租地、完善历史遗留原因欠缺租赁合同的相关决议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
一、根据落实百县千镇万村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建设“生活污水终端生态处理设施工程”的需要和扩大村集体经济项目需要,将黄木钦在水电前的租地纳入规划并与其协商解除承租合同。因黄木钦在该租地上种植有农作物,将退2021年和2022年的租田款作为农作物补偿。
二、根据2024年3月13日镇人民政府的《关于开展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专项督查工作方案》村委会即日起自查情况如下;发现黄两龙、黄浩章、黄坤盛、黄浩明、黄敏文、黄伟、黄真松在村委会的租赁,历史遗留原因欠缺租赁合同,为完善村集体权益,将重新补签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为一年或二年,期满后十五日内,村集体成员没有异议,不改变合同内容可以续签,不再召开会议表决)。
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16日起至2023年3月22日,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村党组织或村委会反映。
中共揭东区白塔镇 揭东区白塔镇 揭东区白塔镇
塔南村支部委员会 塔南村民委员会 塔南经济联合社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