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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2024年榕江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02-29 11:37:06

为有效保护榕江渔业资源,根据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珠江、淮河、闽江、钱塘江等水域春季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决定对我市榕江水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我市管辖的榕江干流。

二、禁渔时间2024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

三、禁止作业方式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休闲渔业、娱乐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四、沿江有关渔业生产单位和个人要自觉遵守榕江禁渔期制度有关规定,共同维护榕江禁渔秩序。沿江渔业主管部门依法加强禁渔期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捕鱼的单位和个人,对阻碍执法检查的人员依法严惩。

五、禁渔期监督举报电话8535289市级),8623191榕城区),2222142普宁市),3271700揭东区),5230906揭西县)。

特此通告


揭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 年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