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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9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
发布时间:2024-02-09 09:58:02

白塔 塔南 村村“两委”会议决议及实施情况公开表(202311月)

村党支部盖章:                 村委会盖章:                  村监委会盖章:

会议名称

塔南经联社监事会、理事会会议

时    间

2023.11.29

地   点

村会议室

应到会数

实到会数

主持人

黄金鑫

出席人员

缺席人员

及原因

列席人员

记录人

主要议题

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

会议决议

根据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下发关于《办理占用耕地手续通知书》(编号:揭东区2023年234号)。我塔南经济联合社,申报揭阳市揭东区2023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申请已经揭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为揭阳建用(揭东〔2023〕5号),经批准占用农用地面积为632平方米(耕地518平方米、其他农用地114平方米),按规定向当地税务部门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塔南经济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新增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每平方米25.00元,由申报建设的村民上缴到塔南经济联合社公户,再由村公户上缴国家税务局。具体村民、申报面积及上缴金额如下:

黄健忠:120平方米,3000.00元;黄伟鸿:54平方米,1350.00元;黄楚敏84平方米,2100.00元;黄锦填114平方米,2850.00元;黄晓兵65平方米,1625.00元;黄晓鹏65平方米,1625.00元;黄湧喜65平方米,1625.00元;黄晓林65平方米,1625.00元。

决议实施

情   况

以上事项经塔南经济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表决,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