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党总支部会议 | ||
时 间 | 2024-01-05 | 地 点 | 村会议室 |
应到会数 | 6人 | 实到会数 | 6人 |
主持人 | 何成欢 | 出席人员 | |
缺席人员 及原因 | 列席人员 | ||
记录人 | 何育开 | ||
主要议题 |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二、提议我村扶贫开发资金¥100万元投资揭阳产业园白塔镇弘艺纸制品商行项目投资期到续签事项; 三、讨论申请资金修缮新丰村党群服务中心地坪硬底化及排水沟等事宜的提议; 四、讨论新丰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支付款项事宜。 | ||
会议决议 |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法宝。不记过去、现在和将来,我们都要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 群众路线本质上体现的是马克思主义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这一基本原理。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坚持人民是决定我们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坚持群众路线,就要真正让人民评判我们的合作。 二、提议我村扶贫开发资金¥100万元投资揭阳产业园白塔镇弘艺纸制品商行项目投资期到续签事项; 新丰村扶贫开发资金¥100万元自2021年2月5日至2024年2月5日投资揭阳产业园白塔镇弘艺纸制品商行,年收益率按8%计,现已期到。为继续巩固村集体收入,拟用扶贫开发资金¥100万元与白塔弘艺纸制品商行投资续签,年收益按原8%计,续签期自2024年2月6日至2027年2月6日止。续签期限三年。 此项议程经总支会集体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三、讨论申请资金修缮新丰村党群服务中心地坪硬底化及排水沟等事宜的提议; 新丰村党群服务中心内地坪约360平方未硬底化,因村集体经济较薄弱,特向龙尾镇人民政府申请资金4.93万元给予支持该项目建设,拟聘请揭阳市龙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包干实施工建设。 此项议程经总支会集体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四、提议新丰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工程款支付款项事宜。 新丰村党群服务中心大楼已竣工一年多,尚欠建设工程款23万多元,根据施工合同,新丰村已超逾期支付该工程款。工程建设施工单位多次催促该款项,因村集体经济薄弱,拟用投资入股白塔弘艺制品商行的收益分红款支付工程欠款,经双方达成协议,工程款分二年支付,春节前支付5万元,其余18万多分批分期支付。 此项议程经总支会集体讨论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 ||
决议实施 情 况 | 同意以上决议并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