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桂岭镇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收益分配和维护管理方案>的通知》(桂岭办〔2022〕47号)文件要求,将2021年8月—2023年6月的全部光伏收益按照6:3:1的比例分别发放给低保脱贫人口和一般脱贫人口、五保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人口,现对光伏扶贫发电项目收益进行分配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5日。
特此公示。
岭丰村委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