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东区白塔镇马坑村村规民约
一、政治思想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决定,自觉服从村两委的领导。
3、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4、要弘扬美德,尊老爱幼;不得虐待老人,歧视妇女,要彼此谦让,互相尊重;不得恶语伤人,以强欺弱。要艰苦创业,科技兴农,不要奢侈浪费,愚昧落后。
二、社会治安
5、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6、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搬弄是非。
7、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8、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9、严禁私自砍伐国家、集体或他人的林木;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牲畜看管,严禁敞放猪、牛、羊等牲畜。
10、严禁赌博、严禁吸毒、贩卖毒品等,严禁私自种罂粟。
11、严禁参加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
三、防火、防水及安全用电管理
12、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1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1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四、村风民俗
15、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及其他不文明行为,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16、提倡喜事新办,丧事从简,破除陈规旧俗。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大操大办,严禁乱埋、乱葬,逐步提倡一日葬。
17、不请相神弄鬼或装神弄鬼,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不听、看、传淫秽书刊、音像等。
18、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
五、环境卫生、土地管理
19、积极开展文明新村建设,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参加开展家园清洁活动,加强村容村貌整治,村及各家各户房前屋后要保持清洁,清除暴露的垃圾,清理卫生死角,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生活垃圾一律放入垃圾池,自觉执行垃圾分类,严禁将垃圾倾倒在垃圾池以外的任何地方,严禁将生产垃圾、碎砖、碎瓦、石子等杂物倒入垃圾池内,房前屋后不得堆放杂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等应定点堆放。
20、禁止非法占用耕地私搭乱建,禁止乱采乱挖沙石。
21、任何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和变更村集体或他人的土地使用权。
六、邻里关系
22、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的邻里关系,提倡一方有难八方支援。
23、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原、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24、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村调解委员会调解,也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七、婚姻家庭
25、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反对家庭暴力。
26、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八、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
27、人人重视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环保工作,自觉学习并遵守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掌握与应用环保知识。
28、积极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被检举和控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立即停止有关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行为。
29、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地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量,严禁使用高效、高毒、高残留农药,提倡使用农业有机肥和带有“环境标志”和“绿色标志”的化肥农药,鼓励扶持绿色农产品的开发。
30、实行卫生三包制度,搞好房前屋后的绿化,并保持周边环境的整洁,形成人人讲环境、户户争示范的良好氛围,齐心协力为建设一流生态村而努力。
31、树立保护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观念。做到人人参与环境治理与美化,共建生态文明村,所有村民要服从保洁员的管理和接受全村村民的监督。
九、附则
32、本规约如需修改,须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村委会负责落实本规约的实施,并接受村民的公开监督。
33、 本规约村民大会通过之日起施行。
审议主体:马坑村村民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