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饶美村村民代表会议 | ||
时 间 | 2023年4月19日 | 地 点 | 村会议室 |
应到会数 | 47 | 实到会数 | 40 |
主持人 | 李兆文 | 出席人员 | |
缺席人员 及原因 | 列席人员 | ||
记录人 | 李子明 | ||
主要议题 | 一、关于揭东区通用厂房贫困项目第四期收益分配饶美村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分配对象及资金方案。 二、评议检测对象风险消除村级初选名单。 三、关于程畔社财务收付等账务委托村委会临时代为管理事项。 四、关于新蛟社财务收付等账务委托村委会临时代为管理事项。 | ||
会议决议 | 一、根据揭东区通用厂房贫困项目第四期收益分配资金情况共:54892.4元。饶美村脱贫户、防止返贫监测户分配对象及资金方案,经村召开二委会议确定分配对象及资金并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至18日,公示期内未收到任何异议,资金分配情况如下:李楚辉1500元、李广才500元、李培群1500元、陈玉音1000元,程奕娟1000元、李广明2500元、李晓彬2500元、李受福2360元、李潮炎3360元、郑惠柔1500元、李锡逢500元、李伟武2360元、江秀女庄2360元、林锐华3000元、程树发500元、程桂松500元、李汉娇2000元、程惠平8012.4元、程荣裕500元、李锡辉500元、程旭盛500元、李瑞发3500元、李木何500元、李松锦500元、李木波3860元、李小鹏3360元、李维珠2360元、李端文2360元,共:54892.4元。 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程惠平1户6人,经村二委会议评议: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程惠平1户6人达到风险消除标准,拟标注“风险消除”初选对象。 三、程畔社之前因良建房一事与建筑施工方发生合同纠纷案,目前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无法正常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农业生产、日常办公等事务。经程畔社二委会议讨论同意和成员会议讨论表决同意,并上墙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期间无收到任何异议,特向村委会提出将程畔社财务收付等账务工作委托村委会临时代为管理,经村二委会议集中讨论研究同意,程畔社的账务收付等账务工作交由村委会临时代为管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审批。 四、新蛟社之前因良建房一事与建筑施工方发生合同纠纷案,目前银行账户已被冻结,无法正常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农业生产、日常办公等事务。经新蛟社二委会议讨论同意和成员会议讨论表决同意,并上墙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期间无收到任何异议,特向村委会提出将新蛟社财务收付等账务工作委托村委会临时代为管理,经村二委会议集中讨论研究同意,新蛟社的账务收付等账务工作交由村委会临时代为管理,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报审批。 | ||
决议实施 情 况 | 以上四项会议议程经到会代表审议,并采用举手表决形式进行表决,一致同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