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民主法制建设,保证各项村务工作的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着力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新体系,创造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建设文明卫生新农村,制订以下村规民约。
一、社会治安
1、每个村民都要学法、知法、守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打击扫黑除恶,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严禁参与邪教组织,严禁吸毒、贩毒。
2、村民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打架斗殴,不酗酒滋事,严禁侮辱、诽谤他人,严禁造谣惑众,拨弄是非。
3、自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不扰乱公共秩序,不阻碍公务人员执行公务。
4、严禁偷盗、敲诈、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务,严禁赌博、严禁替罪犯藏匿赃物。
5、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物品,经销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须经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私藏枪支弹药,拾得枪支弹药、爆炸物品,要及时上交公安机关。
6、爱护公共财产,不得损坏水利、道路交通、供电、通讯、生产等公共设施。
7、严禁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非法侵犯他人住宅,不准隐匿、毁弃、私拆他人邮件。
8、严禁损害他人庄稼、瓜果及其他农作物,加强牧畜看管,严禁放养猪、牛、羊。
对违反上述社会治安条款者,触犯法律法规的,报送司法机关处理。尚未触犯刑律和治安处罚条例的,由村委会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二、消防安全
1、家庭用火做到人离火灭,严禁在将易燃易爆物品堆放户内、村内小作坊,定期检查、排除各种火灾隐患。
2、加强村社防火设施建设,定期检查消防池、消防水管和消防栓,保证消防用水正常。
3、对村内、户内电线要定期检查。损坏的要请电工及时修理、更新,严禁乱拉乱接电线。
4、加强村民尤其是少年儿童安全用火用电知识宣传教育,提高全体村民消防安全知识水平和意识。
三、村风民俗
1、提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移风易俗,抵制封建迷信、村规陋习,树立良好的民风、村风。
2、建立正常的人际关系,不搞宗派活动,反对家族主义。开展和睦家庭、邻里互助活动,家庭、邻里要做到团结,互助、互爱、互谅,树立社会新风尚。
3、积极开展文明卫生村建设,搞好公共卫生,加强村容村貌整治,严禁随地乱倒乱堆垃圾、秽物,修房盖屋余下的垃圾碎片应及时清理,柴草、粪土应定点堆放。积极参加各项有益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禁止参与黄、赌、毒等违法行为,做个遵纪守法的好村民。
4、村的住宅地、耕地、水源等资源属于村的集体所有,未经规划,任何人不得非法转让、侵占、乱挖、买卖或蓄意破坏。
5、社会综合治理保持长治久安,首先由家庭教育开始,小孩违反本村规民约,家长有责。
6、外来人员在我村同样须遵纪守法,如有违反照相关条例处罚。
7、立足本村实际因地制宜实行“三集中” 垃圾分类模式,即行政村集中收集清运、自然村集中时间投放、二次集中地点精拣。推动垃圾分类,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批评教育,出具检讨书,情节严重的交上级有关部门处理。
四、邻里关系
1、村民之间要互尊、互爱、互助,和睦相处,建立良好邻里关系。不得歧视智障、精神病人、艾滋病患者等一切弱势群体,保障妇女儿童、特殊困难群众的正当合法权益。
2、在生产、生活、社会交往过程中,应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邻里纠纷,应本着团结友爱的原则平等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调解委调解。也可通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树立依法维权意识,不得以牙还牙,以暴制暴。
五、婚姻家庭
1、遵循婚姻自由、男女平等、一夫一妻、尊老爱幼的原则,建立团结和睦的家庭关系。
2、婚姻大事本人作主,反对包办干涉,男女青年结婚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要求,提倡晚婚晚育。
3、夫妻地位平等,共同承担家务劳动,共同管理家庭财产,反对家庭暴力。
4、父母应尽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破除生男才能传宗接代的陋习。子女应尽赡养老人的义务,不得歧视、虐待老人。
六、宅基地
1、村民建房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本村村庄规划,坚持规划先行、一户一宅、多审合一、风貌管控和集约节约用地原则,按规定办理规划报建许可手续。在取得《揭阳市揭东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完成建房报建并动工建设,严格按照批准面积、批准层高(高度)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乱建乱搭、不按铭牌建设、超审批规模建设。不得损害四邻利益,禁止乱占耕地建房,禁止乱扔建筑垃圾,禁止占道乱堆建筑材料。
2、倡导危旧房屋清拆,拆后平整复绿,保持村容村貌整洁。
3、倡导土地集约经营,发展产业,热心支持帮助进驻我村发展产业的企业,助推我村产业振兴。
本村规民约即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