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新时代。在党的领导下坚持村民自治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普遍、最有效的途经。
推进乡村治理,首先要创新村民自治形式。要进一步完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民主协商格局。一是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要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制度,全面实施村级事务阳光工程,与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建立村级事务查询平台,采取上墙公开、在线公开等多方式进行公开。二是保障村民的参与权。要完善村民代表会制度,真正做到一事一议、民事民议。尤其是对于土地地征用、项目招投标的敏感事宜和涉及村民利益的事,还要通过下发调查问卷、召开村民小组会议等多种方式,事先广泛征求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三要保障村民监督权。要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和招投标监督小组,支部要发挥战斗保垒作用,要努力提高村民自治意识和法治意识,引导和支持各小组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协作,以提高民主管理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