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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发布时间:2023-12-11 16:06:06

白塔 塔南 村村“两委”会议决议及实施情况公开表(2023年10月)

村党支部盖章:                 村委会盖章:                  村监委会盖章:

会议名称

塔南经济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

时    间

2023.10.27

地   点

村会议室

应到会数

6

实到会数

6

主持人

黄金鑫

出席人员

6

缺席人员

及原因

列席人员

记录人

主要议题

涉及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会议决议

根据揭阳市自然资源局揭东分局下发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款通知书》(NO:20230011)。我塔南经济联合社,申报揭阳市揭东区2023年度第九十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涉及应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用地面积 632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 2006]48号)的有关规定,应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17696.00 元 。

塔南经济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讨论决定,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每平方米28.00元,由申报建设的村民上缴到塔南经济联合社公户,再由村公户上缴揭阳市揭东区财政局。具体村民、申报面积及上缴金额如下:

黄健忠:120平方米,3360.00元;黄伟鸿:54平方米,1512.00元;黄楚敏84平方米,2352.00元;黄锦填114平方米,3192.00元;黄晓兵65平方米,1820.00元;黄晓鹏65平方米,1820.00元;黄湧喜65平方米,1820.00元;黄晓林65平方米,1820.00元。

决议实施

情   况

以上事项经塔南经济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表决,一致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