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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村卫生站建设工程项目支付支付医疗器械费
发布时间:2023-12-11 16:05:59

白塔 塔南 村村“两委”会议决议及实施情况公开表(202311月)

村党支部盖章:                 村委会盖章:                  村监委会盖章:

会议名称

两委会

时    间

2023.11.01

地   点

村会议室

应到会数

5

实到会数

5

主持人

黄金鑫

出席人员

5

缺席人员

及原因

列席人员

记录人

主要议题

关于我村卫生站建设工程项目支付支付医疗器械费

会议决议

根据我村卫生站建设工程已与揭阳市万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和普宁市振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签订了销售合同,按合同规定,我村作为建设单位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医疗器械费。具体款项如下:

揭阳市万合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付款:6170.00元。

普宁市振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应付款:23830.00元。

决议实施

情   况

经村两委,监督委员会集体讨论,同意按合同规定支付以上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