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础设施巡查制度
1、每周一次对基础设施安排专人进行排查。
2、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组织安排专项巡查。
3、巡查人员每次巡查都要认真巡查,如发现问题要及时维护维修,并将完成情况及时上报。
4、基础设施损坏应立即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围栏等,及时进行维修。
二、基础设施检(巡)查任务
1、园路、广场地铺装、路缘石:定期检查公园园路破损情况,主要检查是否存在沉陷、网裂、缝料散失,井座有无明显沉陷。步行道是否存在沉陷、拱起,步行道器材是否缺损、错位、松动,路沿是否错台、缺损、倾斜、位移。步行道是否都有混凝土残桩、钢筋等施工残留物弃树池。
2、排水设施:主要检查污水是否外溢(支管通畅)、检查井、 雨水井是否淤积、破损或坍塌现象。
3、照明系统:电缆井盖有无缺失、破损或坍塌现象,电表箱设施配件齐全,外观整齐。路灯照明是否完好,线路有无乱拉乱接现象。
4、条凳、分类垃圾箱:主要检查条凳、垃圾箱是否损坏、移位。
5、公厕:主要检查照明、供水、排污设施是否完好,环境是否干净整洁,墙壁有无乱写乱画乱贴。
三、检(巡)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处理
1、巡查人员对于巡查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上报村委,发现当时应立即设置警示标志。
2、水井盖等确实损坏需要维修的,维修部门接到通知当天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3、建筑物、园路的零星损坏由巡查人员及时上报村委,村委尽快安排施工队伍进行维修,并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管理。
4、铺装路进行维修时,补换材料的材质、外观、尺寸、色调要与周边材料基本保持一致。
5、对存在堵塞的排污渠道或排水井进行及时排污处理,保持畅通无阻。
6、出现电线乱拉现象由电工班当天进行断电处理,拆除不用的电线。
7、座椅、条凳、垃圾箱发现损坏应立即查处,由维修部立即补换。
8、发现有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要先行告知村民停止使用并及时维修。
9、对于公厕设施如有损坏,及时进行维修,并且及时进行宣传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