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全省“学报告 学党章”
考学活动的通知
各村、单位党(总)支部:
根据市委、区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全镇“学报告 学党章”党员考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学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2月29日
时间段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在11月27日前完成考学;?本单位普通党员在11月27日前完成30%以上;?本单位普通党员在12月15日前完成70%以上;?本单位普通党员在12月29日前完成100%。
(二)考学对象:本村、单位全体党员(人数按组宣办下发名单为准)
(三)考学要求:党员的考学成绩将作为年度支部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的重要依据,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必须考取满分,普通党员考学分数原则上要达到94分。区委组织部将定期对各基层党委考学情况进行通报。请各村、单位党(总)支部务必给予重视,确保本镇不受批评。
(四)考学方式:
1.考试形式为网络考试,党员在考试期间可通过电脑登录广东省党员教育网(www.gdycjy.gov.cn)专题页面进行考学;或者通过手机扫描考学二维码直接进入手机考学系统进行考学。
2.考学实行实名制,党员必须正确输入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方可进入考学系统答题。(具体操作方式见考学指引说明)
3.考试系统将随机生成50道试题,题目均为单项选择题,满分100分。
4.党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题,答题完毕后即时显示考学成绩。每位考生可多次作答,考学系统取最高分为个人最终成绩。考学期间,党员可随时登录考学系统查询本人成绩。
(五)报送要求:
1.各村各单位请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考学工作,于11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联络员信息报送镇组宣办。
2.联络员将党员成绩登记在考学进度表于每月9日、19日、29日下午下班前以邮件形式及时上报镇组宣办,每次报送的各项信息须为新考学数。
联系人:吴海华,电话:3411777。
邮箱:zhuangxb2006@163.com
附件1:党员考学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附件2:“学报告 学党章”考学活动进度表
附件3:“学报告+学党章”考学答案
玉湖镇组宣办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