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深刻把握现代化建设规律和城乡关系变化特征,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三农”工作作出得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有利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现代社会治理格局,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我们必须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提升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要以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为优先方向,围绕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树立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理念,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要始终将党管农村工作要求贯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全过程,不断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不断夯实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才能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稳定推进,确保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过程中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是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推进乡村治理与公共服务能力建设。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没有乡村的有效治理,就没有乡村的全面振兴。乡村治理滞后于乡村发展,成为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因素。《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对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乡村振兴基层基础指明了方向,定好了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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