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村民代表大会 | ||
时 间 | 2023.08.08 | 地 点 | 村会议室 |
应到会数 | 实到会数 | ||
主持人 | 出席人员 | ||
缺席人员 及原因 | 列席人员 | ||
记录人 | |||
主要议题 | 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 | ||
会议决议 | 今天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应到会78人,实到会53人,超过三分之二人数,可以开会。 上会讨论事项:以村级名义向上级部门申报“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下达的项目资金将用于投资光伏发电项目事项。 项目依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的通知>的通知》(粤组通〔2023〕22号)文件和2023年8月7日村“两委会”的讨论决议事项,我村现有的基本条件符合文件中所述的扶持范围,为拓宽增收创收的渠道,发展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利用财政扶持补助资金不低于50万元及争取其他资金多元投入,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 项目实施途径:1、集体拟发展的经济类型:投资光伏发电项目,形成村集体固定资产和运营收益。2、经营组织管理方式:投资光伏发电项目由塔南村民委员会、塔南经济联合社组织实施,塔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经济联合社理事长黄金鑫为直接责任人。3、投资盈利模式及预期收益水平:利用财政扶持补助资金不低于50万元及争取其他资金多元投入,投资光伏发电项目,预计年收益为4万元,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4、经营收益分配机制:投资收益实行当年结算分配,扣除必要的管理费用及日常维护材料费用、清洁费用等成本,剩余部分用做村集体经济发展基金。 | ||
决议实施 情 况 | 通过参会的同志充分讨论酝酿,经表决,对上述的项目申报及实施的途径内容等都一致同意予以通过,支持项目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