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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揭东区污水处理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08 10:42:54

揭阳粤海水务有限公司:

经揭东区人民政府批准,区发改局已按程序对揭东区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调整。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的批复》(揭东府函[2023]566)调整为:按实际用水量,居民每吨1.00元,非居民每吨1.40元,趸售供水单位污水处理费征收,以每吨1.00元标准,按趸售供水单位实际用水量的80%计算,不得减免。起征时间202391日起,请你们对服务区域内用户按调整后的收费标准做好揭东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

附件:《关于组织实施揭阳市揭东区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的批复》(揭东府函[2023]566)

                     揭阳市揭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911


根据以上通知结合我村实际以及寮东村自来水承包管理合同第九项内容的约定,如果镇供水部门水费涨价,按涨价部分以40%递增。现递增后每吨水加收1.4元,即原来每吨水4.00元加收1.4元后,水价每吨为5.40,起收时间自202391日起,请各用户合作支持。

 

寮东村民委员会

                              202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