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名称 | 福岗村二委会议 | 会议名称 | 福岗村二委会议 | ||||
会议时间 | 2023/8/10 | 会议地点 | 福岗村委会 | 会议时间 | 2023/8/23 | 会议地点 | 福岗村委会 |
应到会数 | 6 | 实到会数 | 6 | 应到会数 | 6 | 实到会数 | 6 |
主持人 | 陈云辉(代) | 出席人员 | 6 | 主持人 | 陈云辉(代) | 出席人员 | 6 |
缺席人员 及原因 | 列席人员 | 0 | 缺席人员 及原因 | 列席人员 | 0 | ||
记录人 | 陈培东 | 记录人 | 陈培东 | ||||
会议议题 | 关于桂岭镇开展乱收费乱摊派问题专项督查工作会议,本村高度重视,认真排查开展自查工作,经自查,本村没有发现乱收费乱摊派现象。 本次会议议程: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第四次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 2、表决村临时聘请工作人员。 3、关于村治理污水问题。 4、关于村民申请宅基地及住房建设。 审查内容:福岗村经济联合社陈海勇、陈璨鑫、陈桂兵、陈汉申、陈松华、陈耿亮、陈泽君、陈泽曼、陈连希、陈晓璇、陈育智、陈捷波、陈宏波、陈壁秋、陈圳伟、陈旭标、陈城、陈圳、陈晓东等19名成员申请宅基地及住房建设,根据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揭府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对本村辖属福岗经济联合社陈海勇、陈璨鑫、陈桂兵、陈汉申、陈松华、陈耿亮、陈泽君、陈泽曼、陈连希、陈晓璇、陈育智、陈捷波、陈宏波、陈壁秋、陈圳伟、陈旭标、陈城、陈圳、陈晓东等19名成员申请宅基地及住房建设进行村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一、按照区政府1号文件规定,福岗经济联合社陈海勇、陈璨鑫、陈桂兵、陈汉申、陈松华、陈耿亮、陈泽君、陈泽曼、陈连希、陈晓璇、陈育智、陈捷波、陈宏波、陈壁秋、陈圳伟、陈旭标、陈城、陈圳、陈晓东等19人,为该社成员,具有申请宅基地建房资格,经调查核实,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宅基地面积标准,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符合规定,个人承认书签订准确完整,公示公告、公示照片及公示情况报告符合规定要求,书面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详实,个人申请表填写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全户户口簿资料完整详实,所在福岗经济联合社成员代表会议审议,表决记录规范完整有效。 二、拟用地建房符合村庄规划,申请人申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符合粤自然资源发【2020】24号文关于“规划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需求”的同时满足“五种情况”(1、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2、新申请的宅基地位置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相邻成片;3、新审批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不超过建设用地现状总面积的5%,4、承诺新批准的建设用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建设用地规模;5、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视同符合村庄规划。 三、书面征求拟用宅基地四至相邻权利人意见 经审查,福岗经济联合社陈海勇、陈璨鑫、陈桂兵、陈汉申、陈松华、陈耿亮、陈泽君、陈泽曼、陈连希、陈晓璇、陈育智、陈捷波、陈宏波、陈壁秋、陈圳伟、陈旭标、陈城、陈圳、陈晓东等19人均书面征求拟用宅基地四至相邻权利人意见,签名和按手印,无异议。 | 会议议题 | 学习习总书记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讲话。 一、《关于开展农村在建和未建宅基地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村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宅基地摸排汇总情况表。 二、做好转发《关于持续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通知》的通知,做好以下事项:1、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改,2、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3、开展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成效评比活动,4、强化督促检查。 | ||||
会议决议 | 经村二委讨论,表决一致同意。 | 会议决议 | 经村二委讨论,表决一致同意。 | ||||
决议实施情况 | 贯彻执行。 | 决议实施情况 | 贯彻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