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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分教点学员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3-09-15 09:56:22

一、报名入学

 

党校分教点学员须持有关通知,按期到分教点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向组织委员请假。未经请假逾期一天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考勤

 

1、学员要树立良好的学风,严守组织纪律,自觉遵守分教点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学校安排的听课、自学讨论、报告会、社会调查、专题研讨、听文件传达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2、学员考勤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学员毕业时,出勤情况如实记入《党员干部学

习考核表》。

3、学员应按时到校,自开学第一天开始考勤,考勤按半天计算。

 

4、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一般不准请假,不承担原单位的日常工作任务。

 

5、学员请假应事先填写请假条,并按下列规定办理手续。请假半天由组织委员批准;请假一天,须组织委员同意,并经分教点主任批准;请假三天以上,须经分教点委员会批准。学员假满返校应及时销假。

 

6、学员未经请假作旷课处理。旷课3天以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予以退学并告知镇组织部门。

7、学员请假超过集中学习时间一半者,结业成绩评为不及格,且不予结业,并将其情况存入个人档案。

三、课堂纪律

 

1、遵守上、下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离开。

 

2、课间必须关闭手机(或调为“振动”),不允许当场接听电话,禁止吸烟

3、上课间集中精力认真听讲,记笔记,不看其他书刊。

4、讲文明礼貌。进入教学活动场地要衣冠整洁。

 

四、研讨自学讨论

   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必读书目,应认真读完并深入理解原著、教材的精神,操写读书笔记。自学时间不得用于处理公务或应酬。围绕讨论题目,在个人认真准备的基础上,写出发言提纲,采用小组交流和支部交流的形式进行研讨。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求真务实的风气。

 

五、参观调研

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外出调研、考察活动,并根据教学计划写出调研报告。专题研讨班根据教学要求确定外出参观调研内容。

六、考核

 

1、学员必须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考核成绩载入记分册,并存入本人档案

 

2、学员毕业要撰写论文,由学员本人独立完成,成绩记入登记表。

 

3、根据组织部门和党校商定的被考察学员的范围,对学员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为学员在校学习期间理论学习,党性锻炼 ( 党性分析),遵守学纪律等各方面表现,尤其要注重对被考察学员思想政治素质和运用基本理论分析实际问题能力方面的考察

七、结业

 

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经考试考查合格者,准予毕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