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了发挥村民在村民自治中的主体作用,引导村民依法依规参与本村事务处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特制定《村规民约》作为全体村民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准则。
本村规民约是广泛征集本村村民意见基础上经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既是村委会实施村务管理的工作章程,也是全体村民的行为规范,村民必须严格遵守。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路下、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创文”“创卫”,乡村振兴战略,人居环境整治及“三清三拆三整治”等工作部署。
二、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践行忠诚、感恩奉献,永远跟党走。
三、履行公民义务,依法纳税,并履行其他应尽的义务。
四、执行基本国策,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维护社会治安,不参加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活动,不打架斗殴,不信邪教不传谣。
五、尊老爱幼,团结互助,不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六、讲文明、讲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保护公共环境卫生。
七、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及封建迷信。
八、村内集体道路、水渠等等公共设施,村民不得私自占用、改变、违章搭建、堆放杂物。
九、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及各种社会公益活动。
十、提倡扶正祛邪,扬善惩恶,反对放纵和包庇坏人坏事。
十一、邻里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尊重,邻里之间纠纷由村治安调解办调解,做到小事不出门,大事不出村。
十二、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南湖村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