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证明
兹有以下我村村民,洪锡琴,女,1967年12月22日生,配偶:袁宏,男,1970年11月1日生,于1993年6月28日结婚,婚后仅于1994年10月21日,生育一孩男袁铖炜。
以上对象符合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于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20日公示,村民没有异议。
特此
证明
金钩村委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