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蟠龙社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8-01 09:59:38

为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下简称《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以下简称《科学素质纲要》),根据《曲溪街道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社区决定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的理念,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出发点,在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全面推进科学素质提升工程,真正使科普工作群众化、社会化、制度化,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为建设产业强街、宜居新城、幸福曲溪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智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实现科普工作领导重视到位、科普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基层科普队伍逐渐壮大、科普经费投入逐年提高、科普宣传网络(手段)逐步健全、科普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全民科学素质全面提升,成功创建全省、全国科普示范区。

三、工作任务

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列入蟠龙社区“迎盛会.百日百项大行动”项目。按照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办法和创建标准,结合我社区实际,进行分解细化,落实任务分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狠抓任务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详见附件《蟠龙社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

四、工作步骤

(一)筹备宣传阶段(20176月底前)。成立蟠龙社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蟠龙社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实施方案》和《蟠龙社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任务分解表》,召开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动员会议。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有效载体和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科普活动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6月至7月)。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健全创建工作组织体系,加大经费投入,完善科普设施,组织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深入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严格按照完成时限要求,将创建资料整理完毕,交至蟠龙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存档。按照区科协的时间要求,汇编创建材料,及时上报。

(三)自查自验阶段(20178月至9月)。蟠龙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创建单位开展自查自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创建工作任务。做好迎接省级检查考核准备工作。

(四)迎检考核阶段(20179月至20183月)。继续深入推进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对整改工作进行验收,整理汇编各类创建工作资料。迎接省科协检查验收和中国科协的实地检查复核。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总支书记任组长的蟠龙社区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动员和协调全街道各方力量,围绕创建任务,落实创建措施;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有关问题;对全社区创建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创建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各单元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创建工作,确保工作全面落实。

(二)责任分解,狠抓落实。各责任单位要根据全社区总体创建目标任务要求,制定本单位创建的工作方案和详细的实施计划,对相关责任进行再分解、再落实,确保创建工作有序推进。把创建科普示范区与幸福曲溪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发动群众人人参与,不断提升全民科学素质。针对我社区创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集中人力、财力、物力,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整改提升,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创建工作水平。

(三)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元要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全力开展创建工作,加强相互协作,形成同创共建的良好氛围。各单元要以创建各级科普示范单位为重点,扎扎实实抓好创建工作。各责任单位要发挥创建工作主力军作用,攻坚克难,提档达标,确保创建工作不失分、少失分。要依托各种宣传阵地,创立多种活动载体,深入宣传创建工作,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创建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创建的良好氛围,形成创建工作强大合力。

(四)加强督查,严格奖惩。加强对全国科普示范区创建工作协调、督查、通报,及时对创建过程中发现的各种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严格按照创建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落实奖惩,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影响大局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