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东区加强流动党员核查纳管专项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更好做好农村党员管理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村(社区)对党员的现工作单位、经常居住地情况进行仔细了解,并登记在册。若存在以下党员组织关系“应转未转”的情况,建议其及时转出党员组织关系:
1、有固定工作单位并且单位已经建立党组织——转至其单位党组织;
2、在外市有固定工作单位,但单位未建立党组织——转至其经常居住地党组织;
3、外出学习、工作、生活6个月以上并且地点相对固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