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揭东区 >新亨镇 >居委 >村级组织运作 >自治组织运作 >村(居)务公开 返回列表
防溺水常识
发布时间:2023-07-18 16:18:36

1. 不私自下水游泳;

2. 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3. 不熟悉水性的青少年不擅自下水施救。

4. 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5. 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6. 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

 

“一会”

学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家长“四知”

1. 知道孩子的去向。

2. 知道孩子的活动内容和范围。

3. 知道孩子的同伴。

4. 知道孩子的返家时间。

 

“四个牢记”

1. 天气再热,不到河塘去降温。

2. 水景再美,不到水中去感受。

3. 水性再好,没有保障不下水。

4. 别人再劝,不用生命去逞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