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党具体流程及时间节点
发布时间:2023-07-05 11:00:38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精神,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程序大体可归纳为以下5个阶段25个步骤。
(一)申请入党阶段
(1)申请入党的同志自愿向党组织(一般为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2)党组织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3)经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产生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再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下同)研究决定将其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4)逐级报上级党委〔指具有审批权限的党委(工委),下同〕予以备案。
(5)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6)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7)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等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8)逐级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将其列为发展对象。
(9)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10)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11)上级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2)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13)报上级党委预审。
(14)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严肃认真地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15)支部委员会对发展对象填写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审查合格后,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16)上级党委指派党委委员或组织员与审批对象谈话,作进一步了解。
(17)上级党委召开党委会审批,并将审批结果逐级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支部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18)上级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批准后,还应报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19)及时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20)组织预备党员进行入党宣誓。
(21)入党介绍人或新的培养联系人、党小组和党支部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22)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向党支部递交转正申请书。
(23)召开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
(24)逐级报上级党委审批同意后转为中共正式党员。
(25)入党材料归档。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发展党员分4个步骤、从申请入党到正式党员一般需要2年6个月。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一般为1年6个月)
1. 申请入党。申请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入党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
2.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细则》没有明确递交申请到积极分子的具体时间要求,可以按照《细则》第十条“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要求,一般情况下对申请人进行6个月考察符合条件的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一般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后期完成)
1.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考察,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后,可列为发展对象。
2. 确定入党介绍人。发展对象应当有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人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3.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通过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和必要的外调、函调等方式的政治审查。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4. 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发展对象参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或不少于二十四个学时),主要学习《党章》和党史等党的基本知识。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除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三、预备党员接收
党支部或支委会审查上报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进行预审;召开党支部大会表决通过报具有发展党员审批权限的基层党委审批。具体环节严格按照《细则》要求办理。
四、预备党员考察(1年)
经上级党委审批后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从党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预备期一年。预备党员按照规定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对预备党员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期间要进行入党宣誓、参加党组织学习和活动、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方面情况、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等。经过预备期一年的考察,党支部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审查研究和召开党支部大会通过,正式党员从预备期满之日算起。延长预备期另有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