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要严明主体责任。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局党组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的其他成员也都是主体责任的承担者,要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责任,必须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业务工作做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不能做“老好人”,更不能做“甩手掌柜”,要严守党的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打造坚强有力的领导集体。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问题要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以零容忍的态度下重手、出重拳,形成有力震慑,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二、要严明监督责任。县纪委派驻纪检组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积极协助局党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同时要协助局党组开展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考核。
三、要完善责任体系。要进一步理清责任范围、明确责任主体,既不能让主体责任替代监督责任,也不能让监督责任替代主体责任,责任要细化到人、量化到岗,构建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责任链条。
四、要强化责任主体。“”正人先正己”,打铁还需自身硬,首先要强化主体自身,才能做到以过硬班子带过硬队伍,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树牢规矩意识,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切实把队伍建设牢牢抓在手上,加强思想、作风和制度建设,增强预防腐败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