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2023年3月28日村两委、村民代表、村监督委员会联席会议讨论,表决同意我村委会解除与黄欢勤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书》,并保留向黄欢勤追讨尚欠租金的权利,并将该土地规划为我村村民的宅基地用地。
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3月29日起至2023年4月4日止,为期7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到村委会反映。
监督电话:0663-3590684
塔南村民委员会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