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坑村村民议事规则
发布时间:2017-06-30 09:31:33
一,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本村工作的需要,本村重大事情要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以行使监督和管理集体经济职能.1,召开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或罢免村民委员会的组成成员.2,审查修改本村发展规划和经济发展指标及村民福利的有关事项.3,审议通过集体经济项目投资和重大经营决策及重大财务开支.4,审议通过村的各项制度,监督干部工作,保证各项制度的落实.5,讨论完成国家任务的各项措施.6,选举产生理财小组机构.7,讨论决定重大人事安排.二,村民代表会议每半年开一次,由村委会主持召开,讨论决定村民会议授权的事项,由三分之一以上的代表成员提议,可随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会议有关事项的决定,必须有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才有效.三,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村民制度,经常向村民宣传有关法律,政策和会议精神,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敢于反映村民呼声,代表村民意愿决定村中事务.四,建立村民代表学习制度,开展评选优秀村民代白哦活动.五,村民代表会议在每年年末进行对村委会班子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向村民公布,并报区考核认定.村民委员会要及时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维护村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