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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村“两委”会议
发布时间:2023-04-18 14:33:50

会议时间:2023年3月10日

会议地点:村委会议室

主持人:姚仰龙

会议内容:

审查内容:鸟围经济联合社姚旭盛、姚连城、姚霞婷、姚伟彬等4名成员申请宅基地及住房建设。

根据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揭阳市揭东区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揭东府规[2021]1号)等文件精神对本村辖属鸟围经济联合社姚旭盛、姚连城、姚霞婷、姚伟彬等4名成员申请宅基地和住房建设进行村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一、申请材料的真实有效性。1、按照区政府1号文件规定,审查鸟围经济联合社姚旭盛、姚连城、姚霞婷、姚伟彬等4人为该社成员,具有申请宅基地建房资格,符合一户一宅申请条件,拟申请宅基地面积标准、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符合规定,个人承诺书签订准确完整、公示公告、公示照片及公示情况报告符合规定要求,书面征求相邻权利人意见详实,个人申请表格填写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全户户口簿资料完整详实,所在经济联合社成员会议审议,表决记录规范完整有效。

二、拟用地建房符合村庄规划,申请人申请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符合自然资源发〔2020〕24号文关于“规划保障农村村民住宅建设需求”的同时满足“五种情况”(1、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2、新申请的宅基地位置与现状建设用地范围相邻成片;3、新审批的建设用地规模总量不超过建设用地现状总面积的5%;4、承诺新批准的建设用地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建设用地规模;5、避开地质灾害隐患点。)视同符合村庄规划。

三、书面征求了用地四至相邻权利人意见,经审查,鸟围经济联合社姚旭盛、姚连城、姚霞婷、姚伟彬等4人均书面征求拟用宅基地四至相邻权利人意见,签名和按手印,无异议。本村民委员会同意其申请,报送桂岭镇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