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 2022 年全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的部署安 排,定于 3 月份开始对各地开展省 2022 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现将省委农办、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2022 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操作规程)的通知》(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为扎实做好省 2022 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和有关成员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省对
区党委和政府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工作,主要领导要亲抓,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明确各级各人工作任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巩固街接四个方面,着力补短板、强弱项,持续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二、熟悉操作规程。各村和有关相关单位要认真研究省后评
估操作规程,对照评估内容、评估指标、评估方式、实施步骤等,尽快熟悉掌握省后评估各项要求,全方位做好准备工作。各村书记、驻镇帮扶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等加强进村入户走访,全面排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落实情况,把群众工作做扎实、基础工作整牢靠,提升村容村貌。
三、完善工作台账。各村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对照省巩固脱贫
成果后评估各项指标核查操作规程,逐项收集整理对应相关凭证资料,于 3 月 8 日前全面完善工作台账,相关单位工作台账请于3 月 13 日下午下班前送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汇总备检。
四、营造浓厚氛围。各村要积极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宣传
工作,在高速路口、主要干道、公共场所、村委会周边设置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宣传栏或 LED 显示屏,全面排查清理过时宣传标语。同时,镇村业务人员、驻镇帮扶工作队、驻村第一书记等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度和支持度,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五、加强督查指导。市、区乡村振兴局将从 3 月份开始,以
“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镇、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开展明查暗访。镇相关单位、村要参考市、区工作做法,深入一线实地督促检查指导,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附件:关于印发《2022 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操作规程》
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