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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换社保卡领取城乡居民待遇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1 09:32:44

根据省社保局《关于加快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进社保卡的通知》(粤社保函﹝2022﹞215号)的要求,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拟3月开始分批转换为社会保障卡发放。

现预通知如下:

1、请参保人及时激活社保卡金融账户,对于未办卡(或遗失)的参保人,请尽快持身份证到当地银行网点申请办卡(补卡),社保卡申请、激活、补换卡请咨询当地银行网点,补换卡的尽量选择同号补换卡。

2、社保卡变更无需个人申报账户变更手续,如有转换未成功人员,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社保卡至各乡镇(街道)公共服务中心进行发放信息变更。

3、转换社保卡发放期间不影响待遇发放,请参保人注意做好疫情防护,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办理业务。详情请等候政府公告。3月份开始要分批把城乡居保待遇转换为社保卡发放,由系统自动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