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会(2023年2月)
村党支部盖章: 村委会盖章: 村监委会盖章:
会议名称 | 党委会 | ||
时 间 | 2023.2.6 | 地 点 | 班子会议室 |
应到会数 | 7 | 实到会数 | 7 |
主持人 | 洪纯波 | 出席人员 | 洪汉新 洪创荣 洪纯波 洪罗添 洪锐芳 洪炎全 洪胜勇 |
缺席人员 及原因 | 列席人员 | ||
记录人 | 洪锐芳 | ||
主要议题 | |||
会议决议 | 会议内容: 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在全面学习上下功夫。只有全面,系统、深入学习,才能完整、准确、全面领导党的二十大精神,对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了然于胸,为贯彻落实打坚实基础。首先要读原文,悟原理。领导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报告,同时要把学习大会报告同学习大会系列讲话和相关文件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十九大报告精神结合起来,联系着学。新时代以来,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是十分生动的,我们的学习也应该是生动的,不能仅停留在记住一些概念和想法。 二、学习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文件 为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规范我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和交易行为,确保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提高农村集体经济收入,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现组织学习《揭东区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 其中应进入镇交易中心交易的项目包括: (一)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发包经营、出租、出让、转让等,总标的金额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或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项目。 (二)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400万元(含4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使用财政资金或农村集体自筹资金投资的各类农村工程建设项目。 (三)应进入镇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其他项目。 大家要认真学习落实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方式,严禁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流转在场外交易或暗箱操作行为的发生。 | ||
决议实施 情 况 |
填 表 人: 村监委会主任及成员(2/3以上):
村委会主任: 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