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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发养老保险金怎么办?上粤省事申请恢复领取
发布时间:2023-03-01 11:04:14
停发养老保险金怎么办?上粤省事申请恢复领取
发布时间:2023-02-21 10:07:48

近期,粤仔收到用户

关于养老金待遇申领的留言

我年纪大了,忘记在规定时间完成养老资格认证,是不是不能领取养老保险金了?


粤仔来给你解疑惑啦↓↓↓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知多D

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第四十二条,对于领取待遇的参保人超过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确认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停其待遇发放;

对调查核实后仍然具备待遇领取资格的人员,或被停发人员重新办理待遇领取资格确认且通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立即恢复发放并补发待遇。

那么逾期未完成养老资格认证

或其他需要恢复领取的市民朋友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停发后

应该如何申请

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申请恢复待遇申领的条件

参保人已提供生存证明佐料材料的;


退休人员刑满释放、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监外执行(假释)、无罪释放的;


异地社保机构已清理养老保险关系的;


失踪重现、户口恢复证明的;


其他需要恢复的情形。

办理材料

有效身份证件;


户口簿;


恢复待遇发放的证明材料(如法院判决相关材料、失踪重现等情况的证明材料)。


  操作指南  

 覆盖范围:全省除深圳外 


01
服务入口


进入粤省事平台,切换至所在地市,首页搜索“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进入服务,查看办事须知。


02
填写参保资料

根据指引填写参保资料等信息,进行人脸识别验证登录并上传材料。


03
提交申请

确认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申请。


04
查询办事进度

成功提交后,在首页点击“我的”-“办事记录”查询办理进度。


tips:若在办理过程中存在任何疑惑,可致电12333社保热线电话咨询相关情况。


粤仔再次提醒大家

符合领取条件的朋友

要记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认证哦

每次认证时间间隔

不超过12个月


若需要申请

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

可到粤省事上办理哦~